海南自貿港將優化稅收方針組織:
1、從本方案發布之日起,2025年前,對在海南注冊公司并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工業企業,減按15%征收企業所得稅;
國內一般都按25%來征收企業所得稅,即使是在上海、深圳這樣的方針高地,也只需特定區域、特定工作才有時機享受到15%的所得稅,時機少之又少;
而在海南,除了負面清單工作以外,全省、全工作均可享受。

2、2025年前,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建立的旅游業、現代服務業、高新技術工業企業,其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出資獲得的所得,免征企業所得稅;
假設一家700億營業額的高新技術企業,按照原稅收每年需繳納90億稅,但假設它設在海南,就省了90億啊!每年有多少家大大小小公司的財政,為了稅收能少幾萬而賣力加班的?省下來的這90億,擴展一下工業規劃,多出資幾個項目,它不香嗎?可想而知,在海南注冊公司的優勢是可見的。
3、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,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逾越15%的部分,予以免征。
個人所得稅方面愈加吸引人,一般內地遍及采用“7檔超額累進稅率”,分別為3%、10%、20%、25%、30%、35%、45%;
而海南則簡化為3檔,條件是只要在海南寓居滿183天的個人,收入來源于海南自貿港范圍內所得,依照3%、10%、15%三檔超額累進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,差不多和香港一樣的優惠,關于高薪人才是實實在在地真金白銀引誘!
相信未來幾年之后,海南勢必會構成新一波的在海南注冊公司?的浪潮。咱們還發現這次一共有八條跟人才流入相關的現象。其中第三十條,特別是我國初次答應境外人員擔任法定安排、事業單位或許國有企業的法定代表人。這一點我個人認為是一個非常大的行進。這也標明在美國開始排起全球人才的一起,我國對在開始吸納國際人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