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公司良好經營的情況下,由于業(yè)務拓展需要調整組織結構,許多高管在注冊分公司或子公司時發(fā)生較大爭議。那么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區(qū)別?如何決定?一般來說,會從業(yè)務和稅收方面考慮,當然,還有一些附加因素。
分公司與母公司業(yè)務同質化嚴重,未來有資產配置或大額資金交易考慮,經營風險較低的,可以考慮注冊分公司,因為所得稅可以由分公司和母公司共同計算。如果母公司和分公司之間有一種情況,一方有利可圖,另一方長期虧損,為了合并納稅,我們也會考慮設立分公司。
如果一個公司在一段時間內迅速擴張,全國很多城市都設立了分公司,大多數都會采取分公司的形式。因為分公司銷售的產品都是總部統(tǒng)一開發(fā)的,而且母公司研發(fā)人員多,管理成本高,各分公司的盈虧情況也很不平衡。一些分行可能會盈利,一些分行可能會遭受嚴重損失。這樣,合并征稅將有很大的優(yōu)勢。
如果是注冊子公司,我們需要考慮轉讓定價問題。如果地方稅收政策優(yōu)惠,就必須合理有效地使用。
一般來說,注冊子公司會更靈活。例如:許多上市公司會在稅收蕭條時期注冊銷售公司,原因是稅收籌劃而不是業(yè)務擴張。
此外,在選擇分公司或子公司時,還將考慮一些額外的因素。例如:
1、如果一家分公司將來想成為子公司,那就更復雜了。
2、母公司負責償還子公司債務,但子公司債務相對獨立。
3、子公司業(yè)務獨立,經營范圍更加靈活。
4、子公司可以引進新股東,甚至可以單獨上市。